关于2020年度韶关市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运营补助车辆申报初步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7〕332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20〕868号)的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我市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和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的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了重点抽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径向韶关市交通局反映。
联系电话:8883922;传真电话:8877009
附件:2020年度韶关市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和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统计申报数据。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