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城市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0〕18号)的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19年度我市农村水路客运油补资金共102.94元,包含预拨补助资金89.76万元、调剂补助资金13.18万,全部用于渡船油价直接补贴。上半年省厅预拨的补助资金89.76万元,
在6月28日前已拨付使用单位,现公示调剂补助资金13.18万元的分配情况。
一、渡船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分配情况
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粤交〔2019〕7号)的规定,渡船油补金额依据船舶的客位和年度运营天数等计算确定,全年未参与营运的渡船不纳入补贴范围。(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韶关市农村客运船舶共计23艘,客位792个。符合发放条件共计22艘,客位763个。其中:浈江区9艘,客位324个;武江区3艘,客位94个;始兴县1艘,客位25个,仁化3艘,客位83个。曲江区6艘,客位237个;(其中粤韶关渡0069在2019年度营运天数为0,不纳入本年度油补资金分配)
二、公示情况
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油价补贴汇总表及明细表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致电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梁艳 电话:8890239
邮箱:ghglk8883766@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8859973。
附表:韶关市2019年度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明细表(调剂补助资金)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