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渡)运补贴
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下达中央2021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30号)精神,省下达我市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共116.37万元。
一、各县(区)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各有关县(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的渡船申请资料,韶关市农村水路客运船舶共计23艘,客位792个。符合本次补贴发放条件的船舶共计20艘,客位713个(粤韶关渡0069、粤韶关渡0080、粤韶关渡0005在2021年度营运天数为0,不纳入本年度油补资金分配)。全市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共116.37万元,其中浈江区56.25万元,武江区7.67万元,曲江区26.09万元,仁化县20.9万元,始兴县5.46万元。
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依据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格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12号)的规定,渡船油补金额依据船舶的客位和年度运营天数等计算确定,全年未参与营运的渡船不纳入补贴范围。
韶关市2021年度各县(市、区)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表及直接补贴信息明细表见附件。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致电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梁艳;电话:0751-8890239)
附件:
1.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各县(市)区分配表;
2.韶关市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明细表;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1和2韶关市2021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