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开展“四防”装置专项督导检查
11月10至11日,市局组织督导组分别深入直属单位和曲江局开展住宅小区下水系统安装“四防”装置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安装“四防”装置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内在要求,在办公区域和宿舍区范围内的下水道入水口、沙井口安装“四防”装置,是防蚊灭蚊的一项基础性设施,通过安装“四防”装置,能够达到防蚊、防鼠、防蟑螂和防臭的目的,是改善生活工作环境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这次检查主要发现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小区的“四防”装置安装数量不足,二是“四防”装置堵塞情况比较严重,没有及时维护管理。市局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单位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发现问题的要认真开展整改,同时组织“回头看、再检查”行动,确保安装“四防”装置工作落到实处,保障职工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