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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内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时间:2023-11-23 09:23:46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一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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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件名称

  禁渔期内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

  二、承办单位

  浈江区乐园镇人民政府

  三、案情介绍

  2022年4月10日凌晨,韶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浈江区农业农村局、乐园镇人民政府在孟州坝水电站下游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执法行动。4月10日凌晨许,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船艇巡至孟州坝水电站下游北江河道水域时,发现有1艘木质机动船舶在河道中行驶,船上有1人。执法人员立即驾船靠近,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并进行初步现场检查,船上发现有渔网及渔获物。经询问,当事人邹某某承认船上的鱼是用渔网捕捞的,其未持有捕捞许可证,所驾驶机动船舶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据此,邹某某涉嫌在禁渔期内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随后,执法人员将邹某某及其木质船舶带至孟州坝水电站码头作进一步检查,检查发现船上有电机壹个、竹竿贰根、渔网约捌米(目测)、渔获物约伍斤(目测)、渔具壹个。当事人邹某某对其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

  四、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一条、《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木船1艘(长约8.5米,宽约1.4米,无篷)、电机1个、竹竿2根、渔具1个、渔网约8米、渔获物(约5斤,全部渔获物已作无害化处理);

  (二)处以叁佰元(¥3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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