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
为弘扬慈善美德,发挥社会力量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我办已于2023年5月15日开展了2022年度韶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认定工作。为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认定工作更具广泛性,汇聚更广大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现作如下补充:
一、项目设置增设其他项(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的其他类型)。
二、认定的基本标准和依据增设累计捐款(不含单位职工爱心捐赠)达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其他类型。
三、根据以上2个补充内容,更新了原附件1-2022年度韶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申报表和原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
四、如有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申报材料(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29日前报至市6·30活动办,需通过电子邮件、纸质材料两种方式同时申报。申报要求及方式详见原文件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韶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 动突出贡献单位及个人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韶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突出贡献单位(个人)申报表
3.推荐名单汇总表
韶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潘雯琳,联系电话:889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