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乡贤”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抓好落实,按照“最美乡贤”评选标准和方式,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民主推荐、自荐等方式,在征求辖区相关部门意见,相应范围内公示后,及时向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报送“最美乡贤”推荐名单。经收集汇总、认真审核并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将2022年韶关市“最美乡贤”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3年1月10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
联系人:潘雯琳,联系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75号韶关市人民政府708室,电话:8891009,传真:8891009,邮箱:gdsgxnc@126.com。
中共韶关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