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2〕61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积极参与申报。请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 2022 年 2 月8日前将确认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我局畜牧与饲料科。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 年1 月 27 日
(联系人:高驰,电话:07518615007)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6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