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41号)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于3月3日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地申请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现将拟申请贷款贴息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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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