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认定工作,切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粤民规字〔2025〕5号)规定,我局对由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形成《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韶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g.gov.cn/)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3月10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韶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104室收),邮政编码:512000。信封上请注明“低保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sgsmzjz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低保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附件1: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粤民规字〔2025〕5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办法》的通知.pdf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