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韶关市梅县旅韶客家文化促进会、韶关市生产力学会、韶关市杰出青年协会3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韶关市梅县旅韶客家文化促进会、韶关市生产力学会、韶关市杰出青年协会3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