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8〕15号)要求,韶关市民政局开展了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现抽查监督工作已结束,将抽查监督结果向社会通报。
一、基本情况
根据《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工作的通知》(韶民发〔2023〕182号)要求,此次抽查的重点是: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和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政策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部署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情况;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账务状况(包括非营利执行情况及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资金、会费收取、购买服务等有关情况)等。
二、抽查监督结果
韶关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