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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0-08 17:20:19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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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市场监管领域 2023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韶双联字〔2023〕2 号)要求,8月11日至8月23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分别组成四个检查组对我市8个县(市、区)的32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养老服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各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询问工作人员和老人等方式,对被抽查养老服务机构在食品管理安全、金民系统数据核查、非法集资防范化解、老人健康管理、消防风险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级民政部门、各养老机构基本上能够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执行卫生、食品、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要求,总体情况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老人健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7家机构在与周边的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或内设医务室工作不到位,其中,2家未签订协议,1家未签订协议也未设置医务室,1家签订机构不满足协议要求,3家协议没有明确或未注明有效期;二是14家机构老人健康档案工作不到位,其中,3家未建立健康档案,11家档案内容不全面,存在无体检报告(体检单)或体检表格记录不全、健康评估表过期、有遗漏未开展评估和汇总等问题;三是13家机构对老人和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工作不到,其中,2家未提供心理服务,1家未建立服务档案,10家档案内容不全。

  (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9家机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其中,7家没有培训记录,2家培训内容不足;二是3家机构签订供货合同不规范,其中,1家合同已过期,2家未签订;三是3家机构未按规范食品留样,存在缺温度计等问题;四是11家机构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缺大米、猪肉等检验合格证书或报告;五是1家机构未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六是2家机构饭堂厨房未配备紫外线灯。

  (三)消防与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3家机构未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评估,3家机构聘请的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无资质,5家机构维保报告或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2家机构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维保记录均不符合要求;二是4家机构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存在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工作人员不熟悉岗位职责、对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不熟悉等问题;三是1家机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四是17家机构防火巡查工作不到位,存在记录不规范、未如实及时记录故障、巡查频次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五是2家机构无消防巡查值班记录,3家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1家机构未设置消防控制室,1家养老机构值班人员不懂操作自动报警系统控制主机,1家养老机构消防控制室未按要求落实2人持证上岗;六是15家机构存在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或存在故障;七是15家机构消防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八是6家机构未按要求安装应急照明灯;九是7家机构未张贴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消防器材使用图示;十是1家机构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状态,1家机构疏散楼梯与地下消防水泵房之间未设置防火门,3家机构消防控制室未采用防火墙、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十一是1家机构无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佐证材料,13家机构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全面,未体现社会联动性、无周边应急力量内容;十二是3家机构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位置不正确,1家机构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且饭堂未设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灯,2家机构可燃气报警器设置位置过高且厨房明火房间与其他房间未用防火门窗分隔,3家机构液化气罐未使用金属波纹管,1家机构厨房使用醇基燃料(环保油),1家机构厨房存放多瓶液化气,燃气报警器安装位置错误且灶具未使用自动熄火保护功能炉具,1家机构气瓶间金属软管长度大于两米且燃气报警器安装位置错误,1家机构瓶装液化气无泄漏切断装置。

  (四)养老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

  一是3家机构24小时值班记录不完整,1家机构无24小时值班记录;二是8家机构“金民系统”录入工作不到位,其中,7家数据不完善,1家系统未安装在机构内;三是2家机构未制定应急预案,6家机构应急预案不够健全,存在处置流程不够清晰、岗位职责不明确、缺乏培训等问题;四是1家机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待加强;五是1家机构未留存老年人入院评估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等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积极统筹资源和加大投入,全面消除隐患和补齐短板,坚决杜绝养老服务机构安全事故发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限期整改到位。被检查的32家养老机构要认真对照《韶关市2023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问题汇总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整改时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宗销号一宗。各相关县(市、区)民政局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民政局。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健全和完善卫生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巡查值班等各项管理制度。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督促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制度;要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安全管理检查。三是要加强硬件设施设备建设。重点加大消防设施设备投入,及时维修更换相关设施设备。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牢固强化干部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自觉性,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消防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同时,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其落实安全责任、掌握安全常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上岗,坚决守住养老机构安全底线。

  附件:韶关市2023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问题汇总表


                                                                      韶关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