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民政局 > 通知公告

韶关市民政局关于第二次采购第三方机构提供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业务服务项目的通告

时间:2023-08-23 17:14:17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市民政局拟于2023年开展“韶关市民政局第三方机构提供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业务服务”项目,现根据财务及审计等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方式购买服务。欢迎具有相关经验的供应商公开竞价,踊跃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1.项目:“韶关市民政局第三方机构提供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业务服务”项目。

  2.项目服务对象:在市民政局成立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3.招标控制价:2万元。

  4.报价要求: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项目按不高于2000/家服务金额计算,总数不少于10家。

  5.项目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审计工作队伍,同时须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社会组织审计工作必须的办公设备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承接类似项目经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2023年9月6日上午12:00前,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况、报价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网站打印的备案信息以及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邮寄到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注:提交投标文书时需另外提供没有密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收投标书时要进行经营范围审查)。非邮寄方式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四、报价要求

  1.营业执照无此经营项目的报价无效。

  2.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的无效。

  3.报价币种:人民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

  2.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服务及开展社会组织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等有关项目经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3.结果公示:报名登记结束后,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公司(组织)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并通过局党组会议审议后确定中选供应商,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4.违约与处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撤销协议供应商资格: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

  (3)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联系人:黄璐    联系电话:8732208)



                             韶关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3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