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注意做好以下事项:
一、认真领悟、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二、发挥作用、积极落实。各地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动员社会力量作用,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
三、持续开展“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行动。各地要主动协调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积极挖掘(见习)岗位,以“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等助就业行动。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链接的用工企业统一在“勇往职前”平台(网址https://job.gdhrma.com)和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公众号“勇往职前”小程序,发布招聘(见习)岗位信息。各级各地发动社会组织数不低于登记总量的80%,其中,提供(见习)岗位的社会组织数不低于5%;链接用工企业提供(见习)岗位的社会组织数不低于5%。
四、信息融通、加强报送。各地要及时摸排掌握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于2023年6月27日前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附件)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并于今年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在开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发挥示范效应,主动报送相关信息统计数据,如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可随时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sgmjzz@126.com)报送。
2.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韶关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钟天维
联系电话:0751-873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