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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再次采购公告

时间:2023-04-24 17:26:05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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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于2023年3月16日就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不符合相关规定。现就该项目再次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民政局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韶关市民政局。

  3.采购项目控制价:人民币4万元(预报名社会组织约12家,具体以正式报名为准)。

  4.采购项目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评价工作队伍;须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必须的办公设备;具备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参评前业务指导和培训的能力。

  (2)受理社会组织的参评申请、资格初审并出具意见。

  (3)组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说明会。

  (4)召开评估专家会议,确定评估安排。

  (5)组织专家到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

  (6)撰写总评报告和每个参评社会组织报告。

  (7)制作评估牌匾。

  (8)负责服务全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文字材料、图像材料编制与纪实。

  (9)项目完成后,需向购买方提供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料及装订成册归档。

  (10)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专家须在韶关市社会组织登记评估专家库中申请。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报名申报单位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名申报单位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报名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在2023年5月12日上午12时前,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简况、服务方案、报价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网站打印的备案信息以及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以邮寄到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韶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注:提交投标文书时需另外提供没有密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收投标书时要进行经营范围审查),非邮寄形式视为无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满足项目要求。

  2.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服务及开展社会组织监测、审计、评估等有关项目经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该项目申报单位少于3个的,此项目无效。

  3.结果公示:报名登记结束后,采购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4.违约与处罚: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撤销协议供应商资格。(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3)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联系人:钟天维   联系电话:8738978)



                                                                              韶关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