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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2023年公开征召福彩专营销售场所的通告

时间:2023-03-22 09:33:56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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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我市福利彩票市场布局,经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我中心计划2023年增设30个福彩专营销售场所,同时为帮助新设销售场所平稳度过培育期,我中心结合实际,制定了新设销售场所补助计划,现通告如下:

  一、设立及补助计划

  计划设立30个福彩专营销售场所(以下简称:“销售场所”),前20名符合要求的申请者,享受专项补助。

  二、设立范围

  韶关市行政区域范围

  三、设立时间

  2023年4月至12月

  四、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条件

  根据《广东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结合我市实际,申请开设销售场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具有韶关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年满18周岁且小于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个人,或者在韶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个人申请者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

  (三)申请者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四)申请者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五)申请者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的情形;

  (六)申请者必须明确销售场所的经营方式;

  (七)申请者必须直接参与销售场所经营管理或者有福利彩票专职销售人员;

  (八)申请者有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必须具有销售场所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使用临时搭建的房屋、铁皮屋及租赁拆迁屋等作为销售场所,实际经营福利彩票面积原则上不得小于10平方米,场所周边环境成熟,具有一定的人流量;

  (九)与现有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城市(含县城)原则上不能小于300米;发达地区的乡镇,依照城市标准设立销售场所,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村,可依据人口的密度和经济发展状况设立销售场所;

  (十)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置福彩销售场所的距离暂定为不少于50米(按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出入口与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之间在遵守交通法规前提下实地测量步行距离)。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须向韶关市福彩中心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合格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准备开设投注站的场所资料、经营场所房屋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

  六、设立流程

  (一)确定入围资格名单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需在申请受理时间内到韶关市福彩中心填写《中国福利彩票代销申请书》,以书面形式向韶关市福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资料。受理时间为:每月前5个工作日。

  2、市福彩中心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者名单。

  3、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者需配合评审小组实地考察工作,评审小组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其拟设立销售场所的建筑属性、面积、周边环境、与现有销售场所距离及与周边学校距离等条件进行实地考察(申请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审核)。

  4、同一区域(双方拟设立销售场所的间距不足300米)存在多人同时申请的,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最终设立销售场所资格申请者。摇号规则如下:

  (1)申请者须本人持身份证(申请者为单位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市福彩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市福彩中心现场参加摇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在中心工作人员、申请者的监督下进行现场摇号,摇号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参与摇号的申请者签字确认结果。 

  (二)资格公示

  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名单,将在“韶关福彩”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

  七、资格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获得设立销售场所资格的申请者同时纳入新设销售场所补助名额储备池(补助名额为20个,用完即止)。

  申请者需提供用于销售福利彩票场所的房屋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并在公示结束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按照标准完成销售场所的形象建设,销售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取得销售福利彩票上岗资格证,并足额缴纳销售保证金等开业准备工作。经评审小组验收合格、销售人员取得销售福利彩票上岗资格证后,市福彩中心与其签订《广东省福利彩票代销合同》,为其配发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证,发放福利彩票专用销售设备,经报省福彩中心注册后,准予其销售福利彩票。

  八、专项补助金额及标准

  补助分为装修补助和销量考核补助,其中装修补助4000元,销量考核补助4000元。补助方式采用达标制,销售场所须达到对应补助标准才能获得对应补助。

  装修补助标准:申请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场所建设(须按相关标准完成装修)并通过省福彩中心审批成功开售的,市福彩中心向开通销售的销售场所负责人发放装修补助4000元。

  销量考核补助标准:开通销售的销售场所次月开始列入销量考核,考核期为6个月(例:销售场所开通销售日期:4月16日,考核期为:5月1日至10月31日)。考核期销量数据为该销售场所在考核期内售出的乐透数字基诺型彩票及即开票总销量(以市福彩中心销售系统为准),销售场所在考核期内达到考核标准的,市福彩中心向销售场所负责人发放销量考核补助4000元。其中:市区、县城销售场所销量考核达标线为15万元。乡镇、偏远地区销售场所销量考核达标线为8万元。如考核期内遇到法定休市或不可抗力因素等情况,考核期可按影响时间进行相应顺延。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已撤销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原址上申办销售场所的,原则上不发放装修补助。在退机2个月以上(以省福彩中心销售系统时间为准)的原销售场所地址,由非原销售场所负责人的其他人员成功申办销售场所的,可按规定要求发放装修补助。

  (二)新设销售场所无法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装修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销售场所装修的,取消其装修补助与销量考核补助资格。

  (三)如出现销售场所装修标准达标,销量考核不达标的情况,将只对其发放装修补助,销量考核补助不予发放。

  (四)销量考核结果确认前,如销售场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补助资格:

  1.违反《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违反《广东省福利彩票代销合同》约定,或存在合同约定被暂停销售福利彩票或取消福利彩票代销资格的情形;

  3.不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及省、市福彩中心有关消防工作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4.不配合省、市福彩中心新彩票游戏上市,新销售、宣传设备投放,新营销模式应用等测试和推广工作;

  5.销售场所内环境卫生脏乱,存在安全隐患,经市福彩中心书面通知整改但未按时整改;

  6.发现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7.销售场所已撤销或代销者已申请撤销。

  附件:空白区域(2023).xlsx



                                                                       韶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3年3月2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