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岭南健康学职业培训学校2014年度至2018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9年度至2020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我局已于2022年12月26日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由我局收缴韶关市新岭南健康学职业培训学校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由于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方式与该单位取得联系,我局无法收缴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现公告韶关市新岭南健康学职业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006864265156)的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韶关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