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根艺研究会2014年度至2018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9年度至2020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我局已于2022年12月26日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由我局收缴韶关市根艺研究会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由于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方式与该单位取得联系,我局无法收缴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现公告韶关市根艺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200MJL100519Q)的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韶关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