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机电技能培训中心2014年度至2018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9年度至2020年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我局已于2022年12月26日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由我局收缴韶关市机电技能培训中心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由于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方式与该单位取得联系,我局无法收缴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现公告韶关市机电技能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2007638196397)的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韶关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