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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关于采购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培训服务的通告

时间:2021-05-18 17:24:47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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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部署,经研究,拟于6月底前组织市、县、乡镇(街道)3级250名儿童督导员及乡镇分管领导培训,现采取招标方式购买服务(详见全市儿童督导员培训日程安排表)。欢迎具备培训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公开竞价踊跃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2021年度市、县、镇3级儿童督导员培训班”食宿和培训场地服务保障项目

  2.项目地点:中标单位提供的场地

  3.招标控制价:7.693万元

  4.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须同时具有举办培训的场地、食宿条件和服务保障的协调能力,符合公安及消防部门相关要求,具备卫生、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相关条件,特别是自身交通安全、场区安全、培训服务过程中的服务对象安全等,若因中标单位过失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应有负全责的担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举办培训的经验,近3年无违法记录。

  三、报价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2021年5月26日上午12:00前,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行业服务人员健康证明、举办过培训的佐证资料等材料)交到韶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注:提交投标文书时需另外提供没有密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收投标书时要进行经营范围审查)。

  四、报价要求

  1.营业执照无此经营项目的报价无效。

  2.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无效。

  3.报价币种:人民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

  2.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服务相目及举办培训的经验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该项目报价单位少于3个的,此项目报价无效。

  3.结果公示:公开竞价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网页公告。

  4.违约与处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将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撤销协议供应商资格。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

  (3)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附件:2021年度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三级培训安排.xlsx



                     韶关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刘展坤;联系电话:8738851

  监督人:李女士;监督电话:8738907

  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

  邮政编码:5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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