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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购买“核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数据”的公告

时间:2021-05-18 17:23:07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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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儿童福利信息化管理,做好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工作,保障合法权益,拟面向有资质的社会机构购买核查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民政局

  二、购买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加强儿童福利信息化管理,依据民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儿童福利对象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通知精神,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管理,组织对10个县(市、区)部分困境儿童等有关儿童数据进行抽查,入户走访核查有关信息。

  2.经费总预算:11.94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

  二、服务项目指标

  比例抽取全市所有镇街困境儿童等,核查数量XXX名

  (具体数量以电话咨询为准)。

  三、项目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承接服务方应当具备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为儿童提供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社会机构。

  三、申报截止时间

  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在2021年5月26日上午12:00前将①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团队情况、及报价单(原件)附报价单明细清单);②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④社会组织年检记录;⑤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⑥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送达韶关市民政局204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满足购买服务项目要求。

  2.成交原则: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符合要求、质量服务项目及相关经验材料综合考虑确定申报项目,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该项目申报单位少于3个的,此项目无效。

  3.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网页公告。

  4.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购买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购买合同的。

  (3)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韶关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738851

  监督人:李女士;监督电话:8738907

  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

  邮政编码:5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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