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工作要求,现将韶关市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推进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抓手,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行政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精准化、困难群体权益保障法治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市民政局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点内容,与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度融合,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法活动1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党组会、局务会前学法共2次。充分运用“学习强国”“韶关普法”等线上平台,结合线下集体学法、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二)民政领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聚焦主责主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现有18名持证执法人员、2名内部法制审核人员均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完成备案,确保执法主体合法合规。强化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落实全员轮训要求,组织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在线记录、执法流程和文书刚性统一,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全面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省民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表,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传公示,确保行政裁量权依法规范行使。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2宗,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机构、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部署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综合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突出民生导向,优化法治化服务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落实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地见效。持续清理违法违规机构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事项,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群众获得感。2025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89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向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发出《韶关市民政局关于推送全市性社会组织有关监管信息的函》,对全市489家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换届情况、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况等监管信息进行了推送。
推进全省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创建。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人一档,动态更新数据信息,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开展“守护儿童权益,共创美好未来”精神关爱宣传活动、“敬老月”系列活动,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结合“周末小课堂”“普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形式,提供安全防护、法律知识宣讲等服务。加大对老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权益保障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氛围。
3.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并向普法主管部门报备。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的普法工作,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健康发展。加大对特殊人群权益保障的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配置与工作需求不相适应
我局业务覆盖面广、人手不足,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持资格证的执法人员既要承担日常监管工作,又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荷较重。部分执法人员缺乏社会救助、养老机构、殡葬领域等专业执法经验,面对复杂执法场景时,业务能力和处置水平有待提升。原因分析:一是民政部门职能范围不断拓展,执法监管任务日益繁重,但编制资源紧张导致执法人员补充不足;二是专业执法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有待加强,培训内容与实际执法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实践教学环节薄弱。
(二)部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法治支撑不足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多以隔代教育、寄宿教育为主,监护人趋向老龄化,教育观念落后、文化水平偏低,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特殊群体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足,权益受侵害风险较高。原因分析:农村地区普法宣传资源有限,宣传方式较为单一,难以实现家家户户全覆盖,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无法满足特殊群体及其监护人的法律需求。农村地区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的力量不足,社会协同保护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三)上一年度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通过开展养老、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养老、殡葬领域执法。三是本年度制发《韶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韶关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实施细则》2份规范性文件,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四是充分利用线上渠道开展宣传。利用“韶关福彩”微信订阅号平台发布普法相关推文共计18篇次,有效帮助公众了解法律知识。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见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研讨的内容,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学习,部署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三是深入谋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把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5年韶关市民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并印发《2025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必修课程,扩大法治学习覆盖面,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积极争取编制资源,充实扩大执法力量,优化执法人员配置,逐步解决兼职执法问题。强化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增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实务培训内容,开展执法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实战训练,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三)提升执法规范化和数字化水平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加强执法数据归集共享,推动与全国行政执法数据库无缝对接。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推进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构建智慧监管模式,提升执法监管精准性和效率。
(四)强化特殊群体权益法治保障
创新农村地区普法宣传方式,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建专业普法队伍,开展靶向性普法宣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护人的法治培训,提升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法律素养。培育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协同保护机制。持续推进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完善特殊群体权益保障长效机制。
(五)健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机制
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履职问责挂钩。加强法治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避免形式主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