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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05 11:04:02 来源:韶关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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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韶关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促进法治民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引领民政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真正转化为思路、细化为举措、实化为行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2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局务会前学法2次,法治专题学习讲座3次。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治学习培训工作,有效利用信息平台开展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广东普法、韶关普法等平台,组织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测试,推进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集体用法,2023年年度普法考试完成率和优秀率均达100%,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三)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韶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截至11月底,共召开22次局党组会议,局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民政业务工作实现高度融合,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网等平台统一发布职责清单,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审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的自由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机制,依托信息化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简化办事流程、优化便民措施,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105件。

  (二)完善民政政策制度体系。本年度我局未出台民政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运用,实现执法全过程在线记录、执法流程和文书刚性统一,实现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公示。强化民政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增强主动执法意识。充分运用抽查审计“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引导1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完成注销登记,共对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立案查处,将16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将40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了34家养老机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机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切实压实各民政服务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责任,实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的效果,有效督促各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政务网站信息的发布和更新维护,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截至11月底,已经在局官网主动公开各类动态244条,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多方面的内容,举行新闻发布会1场,持续提高老百姓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积极化解群众难题。

  (五)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着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为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线上庭审,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实务研讨、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培养良好的政治思维、业务素质和品行操守,民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七)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工作要求,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我局联合市多个职能部门印发了《转发省民政厅等多部门关于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目前,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严格按照程序,建立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听取村(社区)法律顾问意见制度。配合市司法局完成了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韶关市民政局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陆续制定了《韶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通过畅通各类协商渠道,全面整合基层党组织、村(居)民、社会组织等各方资源和力量,多措并举搭建参与平台,多渠道提供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路径,让群众参与到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决策中。2022年,韶关市新丰县大岭村被民政部办公厅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因地制宜打造村级议事协商阵地平台,不断充实协商内容、形式和力量,千方百计将群众“急难愁盼”转变为“满意清单”,成为我市村级议事协商的“大岭样板”。

  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韶关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细化普法责任清单,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制定《2023年韶关市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韶关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将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学习计划,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国家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集中培训。

  (三)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日、清明节、“9·5”中华慈善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场。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宣传途径和宣传载体,加大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民政法律制度和重要政策的了解,营造了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氛围。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民政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有待完善之处。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跟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学习不深入、不主动现象;部分领域执法力量薄弱;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滞后于实践的问题仍然存在;普法宣传手段比较单一,普法广度、深度不够。原因主要有:法治理念树立的还不牢,对理论的学习掌握还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用法治服务民政改革发展的能力还不足,前瞻性、实效性还需要提升;普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方法方式有待改善和提高等。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民政法治工作更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认真做好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总结先进经验,固强补弱、提质增效,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出贡献。二是加强立法创制工作。加快推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全面提升民政民生法治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继续推动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制定、清理、报备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程序、流程、文书、档案。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局行政执法指导,提升民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对局系统执法案件进行统一编号备案,加大重点工程合同审查力度,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执法(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四是持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做好法治培训常态化,做好领导学法计划和落实。做好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民政业务工作在促进全民守法中的作用。



                                                                        韶关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