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地平线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申请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住所由“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街72号桥安楼407”变更为“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77号朝阳楼2楼”。
韶关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