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守正创新,压实各级责任,持续优化全市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为韶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市科技局精心部署组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署要求。同时,紧密结合科技创新工作,认真落实“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目标要求,勇担科技自立自强职责使命,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科技系统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努力开创科技发展新局面。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以习近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民法典、党内法规、科技专项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科技创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依托“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韶关发布”“韶关普法”等学习平台,通过采取线上线下、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并将学法结果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和保密知识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为100%,机关干部法治素养得到有效提升。三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局门户网站、“韶关科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及时将相关法治内容推送给企业;联合市科协组织科技系统工作人员开展科技普法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科学普法的参与度、知晓率;围绕“开展志愿服务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开展科普活动16场,其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1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7场、科技宣传周系列活动3场、全国科普日活动4场、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1场,累计参与人员近千人,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礼品上千份。
三、2024年度市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韶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全市科技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定期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5次、局务会议7次、中心组学习12次,完成105个议题事项、12个第一议题、17个中心组学习专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设立网上服务窗口,制定权责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清单管理14项。按照“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成系统录入,明确受理范围、审批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编制办事指南,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群众与企业办理业务更加便利。二是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加强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各环节由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省评审机构组织评审,机关党委全程监督,拟立项项目通过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报请市政府审议,项目立项后,由协议单位负责跟踪服务、中期检查和组织结题验收,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项目评估管理。启动研究院绩效评估工作,通过绩效评估,确保财政资金“管得住”“用得好”,推动科研平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引导研究院争取更多国家和省创新资源服务于韶关。根据《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韶府规〔2023〕11号),更新《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指引》并在我局官网公开。编制印发《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规程(试行)》,提高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实现立项评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督促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开展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工作,做好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验收工作安排。
(二)持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执行跟踪、决策后评估等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按照《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经合法性审核后提请局党组会集体审议,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为100%。三是开展政策措施清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清理制度常态化,立足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科技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依法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落实网站安全管理、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发布“三审”,逐级把关、审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我局门户网站和“韶关科技”微信公众号的页面更新、栏目设置、运维管理以及安全防护等运维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制度,确保网站安全运行,目前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全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86条,“韶关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5条。二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到位,不断提升“阳光政务”水平,全年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92条。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事项,我局及时做好社会各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置“咨询投诉”“征集调查”“信件反馈”栏目,扩大公众参与度,公众可通过网站写信反馈情况,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全年在韶关12345门户网站上接到有关科技咨询信息7条、建议6条,均已按时答复。
五、2024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的法治理念还不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本领有待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宽,法治建设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举措不多,人人参与法治建设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二是科技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从事法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性不强、执法力量薄弱,机关干部职工缺乏系统全面的政务服务方面专业指示的学习与实践经验的积累,权责清单认领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程度与熟练程度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科技法治队伍的法律素质水平和执法能力仍需加强。
三是部门日常工作动态、内部发布政策文件以及政务活动信息等仍会发生公开不够及时的情况。需要解决政务网站信息发布及动态更新常态化管理机制以及有效的制度保障措施的问题。
四是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的不够紧密,在深入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开展工作的同时,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做好法治宣传与学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科技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继续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和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不断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智慧普法”,纵深推进法治阵地建设,持续实施民主法治示范点创建、局机关“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人培育优化“三大工程”,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核、后评估等相关制度要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科技立法质量和效率。
四是加强法治干部培养。继续落实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法治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用理论指导实践,深入持续抓好领导干部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机关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