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工信部无〔2018〕285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省工信厅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市工信局将组织开展韶关市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检查行动,及协调市市场监督局将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违法行为实施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将检查情况或处罚结果公示。
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工作职能,视情况联合实施检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检查工作。
附件:2021年韶关市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方案.doc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3日
(联系人:白朝忠 电话:8881551 1390234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