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有关企业:
按照《韶关市“倍增卡”操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为切实做好韶关市“倍增卡”消费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说明
(一)2021年度实现倍增计划目标任务企业的高管(原则上为试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
(二)各企业根据《企业“倍增卡”消费补助可申请人数统计表》(附件1)所列“企业可申请人数”,组织企业高管填写《“倍增卡”优惠补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补助额度和范围
(一)每人优惠补助额度不超过10000元。
(二)消费服务范围。在全市范围内的体育场馆、影剧院、景点等地方消费,根据付款相关票据给予50%的补助。
(三)对纳入补助范围的消费服务,并按正常价格全额付款,市倍增办根据付款相关票据给予50%的补助。
(四)消费补助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倍增卡”优惠补助申请表》(附件2)。
(二)消费证明材料,以下材料之一:
1.抬头为高管个人的正式发票;
2.演出活动、体育场馆、影剧院、景点等地方消费门票;
3.财政收据。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通知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消费补助。
(二)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工信部门。
(三)请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审核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我办,《“倍增卡”优惠补助申请表》(附件2)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我办邮箱8882351@163.com。
韶关市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4月26日
(联系人:沈洁华,联系电话:8882351,邮箱:88823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