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意见》(韶府〔2018〕49号)文件精神,经征求市税务局及市统计局意见,综合确定出2021年度全市实现倍增计划目标任务的51家倍增试点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度全市实现倍增计划目标试点企业名单.xlsx
韶关市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3日
(联系人:沈洁华,联系电话:0751-8882351,邮箱:88823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