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意见》(韶府〔2018〕49号)要求,我办决定调整2021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韶关市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白垣伟,联系电话:8891700,邮箱:jx8876686@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大楼6楼(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