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市2013年开展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业务(以下简称“助保贷”)中,合作银行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的业务历史情况,通告如下:
2013年,我市启动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作为合作银行之一参与业务运作。按照当时业务规则,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作为风险补偿资金,与办理该项贷款的企业按规定标准缴纳的助保金共同存放于风险补偿金专用账户,组成资金池。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账户累计收取助保金87笔,合计金额1346.20万元。根据风险补偿资金池“共担风险”原则,当重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合作机制终止且资金池内所有贷款本息结清后,企业所缴纳的助保金可在扣减补偿损失后一次性退还贷款企业。
业务运行期间,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共出现6家不良贷款企业,不良贷款本息余额合计4039.96万元(分别为:韶关市曲江利胜德合金钢有限公司、韶关市凌华物资有限公司、韶关市丰旭机械有限公司、韶关市富迪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韶关市冠和贸易有限公司、韶关市九地行土特产有限公司),根据《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韶市发改联〔2013〕9号)第十八条“当追偿资金不足以支付逾期贷款本息(含复利和罚息)时,金融机构可启动申请企业缴纳的助保金补偿程序,由金融机构向管委会申请,用企业缴纳的助保金先行补偿贷款本息(含复利和罚息)”、第十九条“当企业缴纳的助保金仍不足补偿逾期贷款本息(含复利和罚息)时,不足部分由金融机构向管委会提出补偿申请,由政府风险补偿金和金融机构分别按50%比例分摊,其中政府风险补偿金不超过金融机构发放风险补偿金贷款年度总额的10%”规定,所有缴存至建设银行韶关市分行账户的企业“助保金”已于2018年按流程全部用于风险代偿支出。对于不良贷款代偿的不足部分,已由市财政风险补偿铺底资金垫付1548.48万元,全部代偿完毕。
目前,我市2013年开展的所有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合作机制已终止,资金池内所有贷款本息已结清,相关业务现已全面终止。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