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5〕2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级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各单位要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集中力量办大事”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具体项目申报、初审等工作。
二、支持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或科研机构开展工业领域大模型研发、提供优质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支持制造业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在研发设计、生产运营、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环节。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科研机构及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项目启动时间不早于2022年7月1日,完工时间不迟于2025年7月31日(发票和支付凭证时间均须在此期间,申报单位提供完工情况说明),并取得显著成效,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及相关设备(含配套软硬件)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并填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项目确认表》(见附件3)。所有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
(五)申报项目涉及的人工智能技术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等安全合规要求,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
1.申报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项目申报表。
6.项目绩效目标表。
7.项目开支专项审计报告。
8.项目完工说明。
9.项目实施总结。
10.佐证材料汇总,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标准研制、获得荣誉、合同发票等,请按照申报书填报顺序整理编排,相关内容无佐证材料不予认可。
(二)申报材料格式。
申报单位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必须编制页码(可手写)、目录,装订成册(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加盖申报单位骑缝公章。
2.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原件。
3.提交可编辑电子文档。
4.编制申报文件时,格式中的相关备注和说明信息可删除。
5.明确标注各相关内容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具体位置,确保佐证材料与申报内容的对应关系清晰可查。
对不按填报说明填报,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字迹模糊、无法辨别的内容,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入库申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入库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在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020-87783823)填写申报材料。
(二)项目初审
请各单位加强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审查,认真履行前端审核部门职责,切实核准核实项目内容、绩效目标、申报补助费用基数(补助范围内项目开支金额之和)、列支科目和完成时间等信息。请各单位审核把关后,于2025年8月24日前将推荐函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我局(电数科)。
(三)项目管理
按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单位负责协助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认真核对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和未被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况,对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负责做好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等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是关注企业对存在关联交易的设备价格公允性等情况是否提供相关说明,二是对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要求提供但无法显示的领域的违法违规情况说明及信用修复情况进行确认。
3.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地工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项目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附件2.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4.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申报书.doc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1日
(联系科室:电数科,联系电话:889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