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按照省工信厅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广东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广东省范围内,具有历史、科技、艺术、社会价值的工业遗存,包括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物质遗存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遗产主体状况良好、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见证了本行业在中国、广东省的发端。对中国、广东省工业化进程具有显著的推进作用。
(二)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技术或工艺具有创新性、重要性或独特性。对行业发展进程具有重要影响。
(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变迁具有重要影响。形成了有影响力的工业精神、生产制度或企业文化。反映了工业生产及其相关社区生活的时代特性和社会风貌。
(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工业生产或生活设施构成的工业景观具较强的独特性或代表性。
三、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广东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经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遗产物项涉及多个所有权人的,应当由相关所有权人联合申报。
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须遗产所有权人)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
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查看对应申报通知,点击通知下方的“申报”后进入申报页面,规范填写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填毕后从系统导出并加盖企业章、所在地人民政府章,扫描重新上传系统;同时上传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如未登录,申报主体可在平台选择“企业用户”后按照平台指引完成注册、登录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申报物项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核,明确推荐顺序,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我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工信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做好工业遗产情况的摸查工作,重点挖掘价值高、行业地位突出、影响力强、物项丰富厚重的工业遗产资源,组织指导相关遗产所有权人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县(市、区)工信局认真核查申报遗产真实情况,确保推荐质量。同时要严格控制数量,按照优先顺序,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报。
(三)请于2025年8月8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和视频材料)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与产业服务科)。
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