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韶委字〔2023〕12号)要求,对经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现计划对2023年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11家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共计370万元。(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件1)。
公示期自2024年 5月8日至5月14日。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信局(技改创新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韶关市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资金安排计划.xls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张帆,电话:888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