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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第一、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第二年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09-13 10:11:54 来源:中小企业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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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支持第一、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调整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23号)的要求,现将第一、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中央财政第二年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分配额度和绩效目标

  第一、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的支持对象、分配额度详见附件1。

  二、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加快资金拨付。请韶关高新区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在收到划拨资金的30日内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相关企业,并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和资金拨付凭证报我局(中小企业局)。

  (二)加强资金管理。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企业在使用财政奖补资金时,应主要用于提升创新水平、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改造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

  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企业须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自主安排使用,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确保绩效目标完成。韶关高新区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企业跟踪、绩效评价、资金验收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附件:中央财政支持第一、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安排计划表.doc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黄少婷,联系电话:88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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