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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06 08:41:40 来源: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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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工业园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

  请各单位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以列入2023年度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企业(详见附件1)为重点对象,推动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对标建设,并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力争我市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100%。对于其他已出台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的行业,也应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扩大节水型企业建设覆盖面,推动工业各行业节约用水。

  请各地参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0号)和《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韶工信函〔2021〕69号)中有关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早组织开展本年度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工作。请各地于2023年8月1日前将本地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情况(填报辖区内节水型企业信息统计登记表)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二、推荐2023年度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

  为树立工业节水示范标杆,推动工业节水增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推荐工作。

  (一)节水标杆企业

  1.遴选对象。2023年度遴选对象主要包括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啤酒、有色等行业以及其他已出台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的行业企业。

  2.基本要求。企业申报节水标杆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1)达到相关行业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并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

  (2)年取水量超过3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3)单位产品取水量、水重复利用率等关键水效指标优于标准要求,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至公示期满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3.推荐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编制节水标杆企业申请材料。

  (2)材料初审。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工业园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浈江区农业农村局、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确保材料内容和有关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出具初审意见。

  各地已认定的节水型企业中,每个行业水效指标最优的企业应推荐申报省级节水标杆企业。

  (3)市级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将综合各行业申报情况,遴选出符优合条件企业推荐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进行省级评选认定。节水标杆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

  (二)节水标杆园区

  1.申报条件。申报园区应是地理范围清晰、管理主体明确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园区应采用先进适用的管理措施、节水技术和方式,使园区有关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T/CIECCPA004—2020)标准要求。

  2.推荐程序。

  (1)园区申请。园区按照自愿原则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提出申请,按要求编制节水标杆园区申请材料。

  (2)材料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对园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各县(市、区)节水标杆园区推荐数量应不少于1家。

  (3)省级评审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将按程序遴选出2023年度省级节水标杆园区。节水标杆园区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符合条件的园区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

  (三)有关要求

  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申请报告编制格式可参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40号)中有关要求。请各地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鼓励并指导企业、园区开展创建申报,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核查工作。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将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及各县(市、区)初审意见(纸质版、电子版各4套)一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附件1:韶关市列入2023年度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企业.xls

  附件2:节水型企业信息统计登记表.xls

  附件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水务局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陈超伟,8881221;市水务局,范立生,8778080。)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