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韶府〔2021〕1号)、《关于申报2022年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韶工信函〔2022〕116号)内容,经组织申报和审核验收,现将2022年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扶持资金予以公示,共支持企业1家,资金安排总计81.95万元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8日至5月8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信局(电子制造与数字产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凯鹏,888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