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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韶关市2023年度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04-04 14:50:07 来源: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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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发挥清洁生产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清洁生产推行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3〕4号)工作安排,现公布韶关市2023年度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应明确分工,督促名单内企业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按期完成本县(市、区)年度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任务。

  二、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www.gdqjsc.com)注册,并在两个月内启动清洁生产审核,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无特殊原因拒绝、拖延或者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三、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可向所属辖区工信部门提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申请,并登陆“广东省清洁生产验收管理平台”注册及公布相关信息。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清洁生产推行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3〕4号).pdf

  附件2:韶关市2023年度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xls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1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超伟,电话:8881221;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李政,电话:877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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