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的意见》(韶府〔2018〕49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已完成《韶关市支持倍增计划企业科技创新实施细则》(韶科〔2019〕52号)的审核工作,经市工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征求市财政局同意、挂网公示,并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1年度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科技创新配套资金安排下达给你们,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计划安排及时完成拨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附件1:2021年度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科技创新配套资金安排(高企认定方向).xlsx
附件2:2021年度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科技创新配套资金安排(研发机构方向).xls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