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韶关市制造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韶制高发〔2025〕16 号)文件精神,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确定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0个集体为韶关市制造强市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梁彩达等30人为韶关市制造强市建设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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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韶关市制造强市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韶关市制造强市建设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韶关市制造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