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
(二)承担政府授权的组织、协调、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
(三)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社有企业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
(四)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建设及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
(六)组织、协调所属农资企业开展化肥储备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供销合作联社设5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信息、档案、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负责编写大事记和社志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对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编报部门预算、决算;拟订所属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落实;拟订所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并对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数据统计、上报和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合作发展科
草拟并负责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建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负责指导龙头企业、新网工程和平价商店的建设,推进“农超对接”工作;配合开展物价、质量管理等检查;负责协调、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协调所属企业的化肥储备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指导为农服务项目的策划、专项资金申报、招商引资等工作。
(四)资产管理科
拟订并监督落实社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本社及所属企业的资产管理与监督;指导检查供销合作社系统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及“三防”救灾工作;配合所属企业处理经济纠纷。
(五)人事监察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社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及党群等工作;负责组织本级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选举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干部队伍建设。
三、人员编制
市供销合作联社事业编制23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理事会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5名、副职7名。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北路393号城市花园金城小区D栋二楼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512026
联系方式:电话:0751-8803633,传真:0751-880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