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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5-04-25 11:04:21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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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韶关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韶关供电局,韶关市金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5〕号)要求,并结合各单位实际,经认真研究,我局制定了韶关市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表,全市计划新建集中式充电站37座(含超级充电站12座)、公共充电桩535支(含超级充电桩12支)(详见附件)。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快推进速度。各县(市、区)及新区要根据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继续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部门间协同,制定项目建设清单和工作台账,积极协调解决充电桩规划建设落地存在的问题,激发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热情,确保完成2025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二、加大保障力度。一是请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并协调高速公路服务区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超级充电桩建设,完成《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超级快充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24—2027年)》中2025年相关目标任务;二是请韶关供电局指导各县(市、区)供电企业要根据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需要,提前做好配套电网建设和电力容量合理预留,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接电需求,确保2025年底前实现“百千万工程”第一批典型村(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三是请浈江区、武江区加大对韶关市金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支持力度,积极为企业解忧帮困,不设政策性障碍,做到应建尽建、多建快建。

  三、守牢完全底线。各能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安全检查,督促项目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安全。

  四、定期报送信息。请各单位能源主管部门密切跟踪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动态掌握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韶关市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表.xls


            2.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pdf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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