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市场监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用《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延用《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的通知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韶关市水务局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