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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执行《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韶府规〔2024〕4号)5项条款的通知

时间:2025-08-11 18:02:56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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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停止执行《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韶府规〔2024〕4号)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请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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