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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执行《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韶府规〔2024〕4号)部分条款的通知

时间:2025-07-02 14:34:18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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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即日起停止执行《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韶府规〔2024〕4号)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请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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