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变更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4-12-11 10:41:28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910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拟变更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序号

原定点单位名称

拟变更定点单位名称

承担任务

1

韶关市农业教育与信息中心(浈江区兴隆市场、五里亭农贸市场;武江区芙蓉市场)

韶关市乐芳贸易有限公司(浈江区兴隆市场、中山市场;武江区芙蓉市场)

广东省菜篮子价格

  联系科室:韶关市价格认证中心

  联系(传真)电话:8899202

  电子邮箱:SGPCC@163.COM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