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韶关市社会福利院关于提高老人公寓护理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要求,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规定,鉴于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护理人工等成本上涨,以及应个性化需求增加服务内容等实际情况,在养老机构成本专项审计及市价格认证中心成本监审等的基础上,市发改局与市民政局联合起草了《关于韶关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6月8日,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gwjsf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5栋,邮政编码:512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调整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护理费标准的反馈意见 ”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民政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