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共享和运用,我局草拟了《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逾期将视为无意见。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可通过ENS邮寄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附件: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刘雾青,电话:0751-817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