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远程施教机构:
为做好2024年度我市直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工作,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对远程施教机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的后续监管,现将2024年度我市直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经省财政厅备案通过公布的远程施教机构均可申请我市直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备案。
二、备案时间
符合备案范围要求的远程施教机构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未经省财政厅备案通过的远程施教机构不纳入本年度我市直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施教机构备案范围;
(二)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已备案的远程施教机构并按其要求缴费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三)已备案我市直属的远程施教机构由市财政局进行监管,并接受广大会计人员监督,市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751-8631677;
(四)各县(市、区)自行制定远程施教机构备案及管理规则。
特此通知。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