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大正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提交终止代理记账业务的申请,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27日终止贵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注销代理记账资格并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ZJ44020120180024)。
特此公告。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